以赋为诗:中国诗歌的直陈美学与叙事传统

mysmile 百科 53
以赋为诗:中国诗歌的直陈美学与叙事传统

“以赋为诗”中的“赋”,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方式,其核心在于直陈其事,涵盖直接叙述与描写两大维度,传统文论中也称之为“叙列二法”,强调对事物进行铺排式叙述与罗列型描写。在中国诗歌史上,以赋为诗的实践源远流长。唐代杜甫的《北征》以铺陈叙事见长,韩愈的《南山诗》则偏重物象的罗列描绘,皆为典型。进入当代诗坛,虽不乏继承该手法的诗人,但于坚被公认为最具代表性的一位。本文将从其诗歌的“生活流”“口语化”特质、“拒绝隐喻”的诗学主张,以及偏重冷静叙事而淡化抒情等角度,剖析其“以赋为诗”的创作特征。理解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把握于坚诗歌的解读方法,也可进一步审视他对中国当代诗歌的实验、贡献与局限,同时认识到他在反叛比兴传统的同时,仍潜藏对古典资源的倚重与转化,进而理解诗学创新的艰巨与崇高。

概念简介

“以赋为诗”最早作为杜甫诗歌的标志性手法被提出,其要义在于直笔陈述,包括叙事与描写两方面,也即所谓“叙列”之法,强调对事件和物象的铺展与排列。唐代元稹在《唐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中评杜诗“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出自《元氏长庆集》卷五十六),成为“以赋为诗”理论的重要起点。后世文论者也多将这一手法视为杜甫诗歌的突出艺术特征。

艺术特点

从体裁角度看,以赋为诗不仅见于律诗、绝句等短制,更广泛运用于长篇古诗。因古诗尤其长篇更便于铺叙展衍、纵横笔墨,杜甫的叙事古诗和长篇排律受赋体影响尤为显著。项安世于《项氏家说》中指出:“文士才力尽用于诗,如李杜之歌行,元白之唱和,序事丛蔚,写物雄丽……皆用赋体作诗。”这里所谓“赋体”,既指文体,也指手法。杜甫的《北征》《火》《三川观水涨》等五言古诗,以及《秋日夔府咏怀一百韵》这类百韵长律,皆是以赋为诗的典范。在用典方面,杜甫深受辞赋启发,不仅融汇《文选》中丰富的赋体语汇,还借鉴赋中“据事类义”的用典方式,如《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中就引黄帝、虞舜、马融、王粲、庾信、葛洪等十余人典故,却非堆砌而是熔铸创新,体现出杜诗用典的精妙与宏大。

发展历程

《诗经》早已提出“赋比兴”三体,赋作为直陈手法,位居其首。其本义即直言陈述,如《诗经·伐檀》中“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或《关雎》开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皆属赋的范畴。唐代孟郊诗句“高枝低枝风,千叶万叶声”亦延续白描直叙之法。随着文学演进,“赋”逐渐兼具文体与手法二重含义。如项安世所言“用赋体作诗”,是从文体角度强调铺张叙事;而钱伯城论韩愈“以赋为诗”,则偏重其直书其事、寓言写物的手法功能。魏晋以后,挚虞称赋为“敷陈之称”,刘勰谓“铺采摛文,体物写志”,清代刘熙载更直言“赋起于情事杂沓,诗不能驭,故为赋以铺陈之”,皆指出赋的核心在于铺陈叙事。现当代学者如曹明纲进一步指出,赋的本质是“以叙述与罗列两种描写手法来网络时空”。“以赋为诗”可理解为以铺排和罗列的方法进行诗歌创作的艺术手法。

综合评价

诗与赋在六朝时期已出现双向渗透、互相影响的趋势,至唐代诗人更主动借鉴汉大赋的手法以拓宽诗歌的表现维度。以赋为诗并非杜甫独创,但他以“转益多师”的学术胸襟和“掣鲸碧海”的艺术才力,将这一手法推至集大成的境界。杜甫诗歌不仅承前启后,更深刻影响了后世诗人在叙事与描写方面的艺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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