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帝利种姓:印度教中的武士与统治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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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帝利种姓:印度教中的武士与统治阶层

刹帝利

刹帝利(梵语术语:kṣatriyaḥ,印地语:क्षत्रिय)(词源为梵文kṣatra,可理解为“统治、权威”;另称Rajanya,意即土田主,也称“王种”),属于印度教四大种姓中的第二阶层,代表武士与统治阶层,地位仅次于婆罗门。刹帝利的主要使命是世代守护婆罗门,掌握极大的政治与军事权力。该种姓的祖先可追溯至中亚地区的雅利安人。《百喻经·二子分财喻》曾记载:“昔摩罗国有一刹利,得病极重,必知定死。”刹帝利作为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涵盖从国王至各级官吏,掌控国家除神权以外的一切大权。刹帝利成员可诵读吠陀并执行祭祀,但不可传授他人、替他人祭祀,也不可接受他人布施。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即出身于此一种姓。在现代印度,刹帝利泛指那些从事统治、军事及相关职业的阶层。

依照印度古代法典,印度种姓可分为婆罗门(Brahmins)、刹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与首陀罗(Shudras),此外还有被称为“不可接触者”的贱民。各个种姓实行职业世袭,禁止跨种姓通婚,以维持严格的等级界限。

历史沿革起源

印度种姓制度是现存最古老的社会分层体系之一,该制度以“业”(Karma,指职业分工)和“法”(Dharma,印地语中意为义务)为依据,将印度教社会划分为严密的等级结构。普遍认为,这一制度已有超过三千年的历史。

公元前二千纪中叶,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并征服了大量原住民达罗毗荼人。雅利安人源自南欧与北亚,肤色较浅,与肤色较深的达罗毗荼人形成鲜明对比。经过数世纪的扩张,雅利安人逐渐掌控了整个北印度地区。

雅利安人在入侵印度后,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从游牧生活转向定居农耕,并逐步进入奴隶社会阶段。为巩固其统治合法性,雅利安人建立了一套社会与宗教规范,逐渐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种姓”在梵文中称为“瓦尔那”,意为颜色或品质,故该制度又称瓦尔那制度。这一制度按社会功能划分为四个等级:宗教与教育功能、军事与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以及卑贱劳动功能。

现代对种姓的理解主要源自印度教神圣古籍《梨俱吠陀》。其中记载了原始存在普鲁沙(Purusha,又称梵天)分裂形成四个种姓的过程:婆罗门生于其口,刹帝利生于其臂,吠舍生于其腿,首陀罗生于其足。每个种姓从诞生之初便被赋予特定的社会角色与地位:婆罗门(祭司)负责诵经、教学与祭祀,刹帝利(武士)承担保护之责,吠舍(商人)从事贸易、借贷与农耕。身体部位与社会角色之间存在明确象征关联(头部象征智慧,手臂象征力量等)。在这一体系之外,还有被称为“达利特”或“贱民”的群体。

史载记录

摩奴法典》(Manusmriti)被公认为最重要且最具权威性的印度教法典,其编纂时间至少可追溯至公元前一千年,早于耶稣诞生年代。该法典“认可并维护种姓制度,将其视为社会秩序与规则的基石”。

种姓制度将印度教社会划分为四大等级——婆罗门(Brahmins)、刹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罗(Shudras)。许多人相信,种姓起源于印度教的创造之神梵天(Brahma)。在这一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划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为祭司贵族,垄断神权、占卜与文化,社会地位最高。

刹帝利是雅利安军事贵族,包括国王及其下属官吏,执掌除神权以外的一切国家权力。刹帝利可诵读吠陀并主持祭祀,但不可教授他人或接受布施。

婆罗门与刹帝利这两种高等种姓占据古代印度社会绝大部分财富,属于统治阶级。吠舍为普通劳动者,即雅利安中下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与商人,须向国家纳税。

首陀罗由失去土地的自由民与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构成,实际处于奴隶地位。

各种姓职业世袭,禁止通婚,以维持严格界限。不同种姓通婚所生子女被视为贱民,排除在四种姓之外,备受歧视。

为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四大种姓为神所定。在《吠陀》经典中,种姓制度被神化为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梵天以其口造婆罗门,双臂制刹帝利,双腿制吠舍,双足制首陀罗。婆罗门还宣称:安守本分者来世可升为高种姓,否则沦为低种姓。劳动者须遵守“达磨”(法),逆来顺受,以免来世受苦。

统治阶级还制定诸多法律维护种姓制度,尤以《摩奴法典》为典型。相传摩奴为梵天之子,制定该法典以确立人间秩序与种姓义务,实为奴役人民的工具。

《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为人间主宰,首陀罗须温顺服役,不可积财,不得对高种姓不敬。婆罗门与刹帝利有权夺取首陀罗财产。

为镇压吠舍、首陀罗反抗,《摩奴法典》设有残酷刑罚:低种姓者若伤害高种姓,相应部位将被斩断。四种种姓在法律面前极不平等:刹帝利辱骂婆罗门罚款100帕那,吠舍骂则罚150-200帕那,首陀罗骂则灌以热油。相反,婆罗门侮辱刹帝利仅罚50帕那,侮辱吠舍罚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12帕那。高种姓杀死首陀罗仅以牲畜抵偿或净身即可。

《摩奴法典》还对衣食住行作出繁琐规定:禁止不同种姓共居、共食、共饮;严禁跨种姓通婚,以维持种姓纯正。

每种姓设有自治机构,监督本种姓成员遵守法典与传统,违规者轻则受罚,重则被开除种姓沦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从事最低贱职业如抬阴尸、清粪等,且须佩标记、发声示警。婆罗门接触贱民后须行净身仪式。

总体而言,印度种姓制度实质是阶级制度,但等级划分掩盖了阶级矛盾,制造劳动人民内部分裂,阻碍社会团结与发展。种姓职业世袭限制生产力发展,是印度社会进步缓慢的主因之一。尽管社会形态更迭,种姓制度始终为剥削阶级所用,日益复杂化,衍生出数千亚种姓。至今印度仍存种姓残余,贱民人数达数千万。

神话传说

印度教神话,刹帝利起源有多种解释。一说印度教神梵天在创世过程中因劳累流汗产生负能量,化为恶魔罗刹Madhu与Kaitabha,折磨梵天。梵天求助于毗湿奴神,毗湿奴诛杀恶魔后解释:须创造特殊人类种族护卫众生。梵天遂行冥想,体内涌出四种能量:婆罗门生于黎明,刹帝利生于正午,吠舍生于黄昏,首陀罗生于夜晚。注意此为瓦尔纳(Varnas,颜色)而非现代“种姓”(Jati)。通常认为婆罗门生于梵天头部,首陀罗生于足部。《梨俱吠陀》中瓦尔纳并非严格固定,而与个人行为相关。

婆罗门瓦尔纳呈黎明前的红色,刹帝利为正午的日球色,吠舍为傍晚天色,首陀罗为夜空色。瓦尔纳制度渐控印度次大陆,各种姓按梵天指引各司其职。婆罗门与刹帝利属上等种姓,吠舍与首陀罗为下等种姓。婆罗门与刹帝利均可学习吠陀,刹帝利还修习古武术,后由菩提达摩等佛教僧侣(刹帝利出身)传至中国与日本。婆罗门、刹帝利及后期吠舍须行“Upanayanam”(圣线仪式),象征进入雅利安社会并获得重生,称为dvijas(二次出生),意即接受吠陀为神圣之言,愿在婆罗门祭司指导下履行仪轨与职责。

《梨俱吠陀》另载一印度教故事解释四阶层起源:宇宙始于普鲁沙的伟大牺牲,其头(口)生婆罗门,臂生刹帝利,腿生吠舍,足生首陀罗。作为战士,刹帝利护卫印度教社会,吠舍从事贸易,首陀罗承担农耕、劳工、工匠等卑贱工作及社会所需杂役。

关于佛教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耆那教与印度教的多位关键人物皆出身刹帝利,反映出该阶层在古印度社会的权力与威望。宗教领袖释迦牟尼、马哈维亚(以及罗摩、克里希纳)均属此阶级。除宗教影响外,刹帝利在印度政治思想发展中也作用显著,撰有《政事论》等战略典籍。

加强种姓制度

数百年来,种姓制度渗透印度宗教与社会各层面,形成复杂等级体系。印度农村社区长期按种姓隔离居住,分用水井。婆罗门不接受首陀罗的食物与饮水,严格实行种姓内通婚。吠陀时代早期,职业尚未世袭,身份较灵活;后期瓦尔那制度固化,社会地位由出身决定,职业世袭,法律不平等。高瓦尔那伤害低瓦尔那处罚轻,反之重罚。高瓦尔那男子可纳低瓦尔那女子为妾,严禁低瓦尔那男子娶高瓦尔那女子为妻。

印度种姓制度作为最古老的社会分层模式,传统上赋予高种姓特权,认可其对低种姓的压迫。尽管被批评为社会不公与历史倒退,该制度仍延续数百年,民众难以挣脱束缚。达利特与低种姓中也涌现杰出人物,如印度宪法起草人安贝德卡尔与总统纳拉亚南。

影响

种姓制度制约经济与知识进步,阻碍社会改革,将机会局限于部分人口;

破坏劳动效率,阻碍劳动力、资本与生产力流动;

永久化对经济弱势与低种姓(尤其是贱民)的剥削;

通过童婚、禁止寡妇再嫁、隔离女性等习俗给妇女带来深重苦难;

反对真民主,历史上赋予刹帝利政治垄断,当今成为某些政党的选票工具;

阻碍民族与集体意识,成为分裂而非整合因素,种姓冲突广泛存在于政治、就业、教育及通婚等领域;

为宗教改宗提供空间;

强制个人严守种姓规范,阻碍现代化与社会变革。

参考资料 >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 视野-北京政法网.北京政法网.2023-08-02

Kshatriya definition and meaning | 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2023-08-02

揭秘印度种姓制度[1]- 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网.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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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e System in India - Origin, Features, and Problems - Clear IAS.Clear IAS.2023-08-02

印度种姓制度:起源和历史| 印度种姓制度 海湾.covecollective.2023-08-02

(16) 吴哥国王刹帝利| 博士。 乌代·多克拉斯 - Academia.edu.academia.2023-08-02

标签: 印度刹帝利生活日常 印度刹帝利是高种姓吗 印度教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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