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是铜陵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陵市位于安徽中南部、长江下游,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也是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之一。1956年建市,现辖1县3区,面积299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0万。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
郊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教体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铜陵市广播电视局、铜陵市文物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市退役军人局
市审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医保局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信访局
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政府网.2025-09-13
铜陵市情.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3
机构设置.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3
孔涛 市委副书记 市长.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4
胡启书.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4
吴强 副市长.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4
汪发进 副市长.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4
杨如松 副市长.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4
钟锋 市政府秘书长.铜陵市人民政府.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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