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成立于2004年6月,是由省社科联、省建设厅、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联合发起的省级学术组织。学会挂靠于湖南文理学院,旨在促进城市文化的理论研究与发展。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成立于2004年6月,由省社科联、省建设厅、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联合发起。学会挂靠于湖南文理学院,是依托常德市城市建设成就而成立的首个省级社科学会,同时也是全国首家将城市建设、城市生活与文化精神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省级学术组织。学会现任会长为魏饴,秘书长为侯立兵。学会会址位于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170号,办公地点设在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办公楼2楼。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设有会长1人,副会长18人,理事52人,顾问7人。学会现有会员221人,团体会员单位25个。会员来自湖南省省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部分企业。学会的研究涵盖了城市文化基础理论、城市精神与培育、城市规划与建设等多个领域。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已召开了多次省级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了相关论文集。学会会员积极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学术论文,并举办学术报告会。此外,学会还开展了多项咨询和服务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社会各界的资助或捐赠等多种渠道。学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本会定名为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
本会是湖南省研究城市文化理论的专业性、群众性、非营利性学术团体,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法人社会团体。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双百”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风尚。联系、组织全省城市文化方面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从我国我省的城市文化建设实际出发,全面、深入地探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理论建构,为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文化建设体系作贡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监督与管理。
本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德雅村7号省社科活动中心和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湖南文理学院第一办公楼。
本会通过经常性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指导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开展城市文化研究活动发现和增加城市文化理论研究人才,不断提高城市文化理论研究水平,在城市文化研究领域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其主要业务工作是: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代表组成,其职权是: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天津市重庆商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其他常务理事组成,对理事会负责。其职权是: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的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如因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天津市重庆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下,法人代表也可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但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本会经费来源: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建立符合财政法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建立财务帐号,聘用专业会计人员,会计不兼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聘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会聘用专职人员一般为义务服务,但有关特聘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后生效。
天津市重庆商会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会须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注销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章程经2004年3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 >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简介.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2024-11-25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天眼查.2024-11-25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第三届三次代表大会暨学术年会召开.红网.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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