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强

宋强,男,1966年4月生,汉族,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个人简介

1992年、2005年分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从事法院审判、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及律师实务工作;从事法学高等教育与研究15年;2007年,在海南大学法学院工作。

主要社会兼职

担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特邀研究员。海南省检察学会理事。

个人履历

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

1992年7月,毕业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8月——1998年12月,贵州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讲师,兼职律师。

1998年12月——2001年9月,眉山市司法局工作,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01年9月——2005年6月,就读于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7月——,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7年8月—— ,海南大学兼职教授。

2008年8月至今,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硕士生导师。

学术成就

在《法学》、《法学评论》、《社会科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省级课题3项、厅级课题4项。

获得奖励

获1999年度、2000年度眉山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第一届贵州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贵州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三等奖。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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